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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20亿的工程广州中诚广场,开发商仅投入2千万,贷款1亿,其他费用靠卖楼花支撑。97年金融风暴后,成为烂尾楼,其后涉及官司达300多起,债权人158人,涉近20亿元。02年另一开发商想接手,又涉及金融诈骗。05年,中石化几经转手购买中诚广场,08年3月,开始分配债权。
“中国第一烂尾楼”的15年沉浮
核心提示
曾经被冠名为广州第一烂尾楼的中诚广场,在15年的沉浮挣扎后,终于尘埃落定。如今焕然一新的“中诚”,将真正成为能与广州地标中信广场相媲美的高档写字楼。“中诚”的命运衬托着中国金融业这十多年的发展与变迁,折射着中国房地产业的辉煌与残酷。为此,《法制周报》将还原“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前世今生,探究事件背后的根源。
⊙《法制周报》见习记者 郭薇灿
本报记者 文峰 文/图
08装修中的“中诚”打出了招商广告

尘埃落定
2008年3月14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诚广场”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公布分配方案,标志着该系列案件的执行已经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
从广州中院在其审判网公布的债权登记情况看,该系列执行案件的债权总共分为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交付房产、工程款、抵押权、税收、一般债权共计七大类,债权人达200多人,涉案标的额包括金钱类债权(本金)17.65亿元和应交付房产6.2万平方米。但是,由于可供分配的财产毕竟有限,每个债权人的要求不一定都能够得到满足,有的债权甚至是无法实现,需要债权人理性对待。但不管怎么说,中诚广场将摆脱烂尾之名,重新进入新的舞台。
这栋与中信广场只有百米距离的中诚广场,楼高50层,分 A、 B两塔,总建筑面积约23.2万平方米,当年销售时,曾炒出2.8万港元/ 平方米的天价。
2002年10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整体处理,以此激活中诚广场项目,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中诚广场也因其体量之大、拖延时间之久、牵涉面之广、沉淀资金之多、债权债务纠纷之复杂,加上长期诉讼缠身,故被业内戏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香港富豪造就“中国第一烂尾楼”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1988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举行,体育中心周围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务区。那时,香港中诚集团老板钟华也相中了此地段,于是找到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想合作开发写字楼项目——中诚广场。
在双方合同敲定之后,1992年,中诚广场动工,并在开工仅一年之后,便开始卖起了楼花。1993年,尚处于地基状态的中诚广场,楼花一度被热捧到每平方米3万多元,当时房地产业开发如日中天,中诚广场虽然价格高昂,但仍然吸引了不少买家,特别是港澳买家,中诚广场的高价位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港澳资金的追捧。但遗憾的是这朵花还没有盛开,就遭遇夭折。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成了钟华的“滑铁卢”,也成了中诚广场命运的转折点。
金融危机后,中诚广场开始显出后劲不足,来自港澳的资金大幅撤出,楼花卖不动了。知情人士分析,如果这个时候中诚广场有银行贷款的支撑,还能继续施工,但钟华没有争取到银行的支持。
据了解,在整个中诚广场的建设初期,中诚集团投入竟然只有2000万元,开发商向各银行贷款的总额只有1亿元左右,所以当金融风暴出现时,一个需要20多亿元投资的庞大工程项目就难以为继了。
由于资金问题,建设断断续续,到1998年10月才建到30层。几年来,钟华也一直在筹资,但都是小打小闹。其“烂尾”的命运似乎不可阻止。2001年,中诚广场外墙完成80%的玻璃幕墙后,施工单位在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后宣布停工。
中诚广场“烂尾”后,广州市中院、天河区法院、海南省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等,都曾审理过与其有关的诉讼案件。据透露,中诚广场所涉官司达300多起。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中诚广场诉讼案委托广州市中院处理。
2002年7月,中诚广场进入债权登记阶段。广州市中院刊登公告,要求中诚项目的债权人向拍卖公司申报债权。短短一个月内,便有来自广东、海南、湖南、香港等地的100多名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其巨额债务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据该项目2002年10月变卖时的合同显示,中诚广场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
泡沫背后的苍凉历程
中诚广场欠债近20亿元,申报债权人多达158名,原开发商繁华褪尽,不得不抽身而去。
广州市政府当年曾有意将中诚广场拍卖,以市场化方式解决这一影响广州市政形象的“疮疤工程”;广州市中院甚至于2002年3月贴出了中诚广场的拍卖公告,但此举受到来自开发商的巨大阻力而未能实施。
“烂尾”之后,当时因看好中诚广场项目前景而有意接盘者很多,包括广州城建总、广州保利集团等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其中,广州城建总甚至愿意抛开自身在中诚广场项目上7亿元的债权,愿意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获得中诚广场项目。
直到半年后的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才最终决定按法律程序变卖中诚广场,并由广州市中院执行变卖令。各方期盼的公开拍卖不了了之。这时,中诚广场舞台上的一个新的主角出现了,那就是范骏业,一位同样带有神秘色彩的地产商。
他的头上曾顶着诸多光环——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青联副主席、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私营企业商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
即便如此,范骏业所拥有的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在广州房地产界却名不见经传,以至于当骏鹏置业成功收购中诚广场的消息传出后,被广州房地产界认为杀出的是一匹不折不扣的“黑马”,对其能否筹到10亿元的购楼款以及10亿左右中诚广场装修款产生怀疑。事实证明,“黑马”果然“失蹄”了,范骏业为了收购中诚广场,竟然铤而走险,涉嫌利用金融票证进行犯罪。
据广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查明,范早在2002年就涉嫌合同诈骗。而后,他又成为公安部公布的一批金融票证犯罪典型案件中的“主角”。2004年上半年,范骏业伙同民生银行广州市白云区支行行长凌敏,使用假印章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不可撤销担保信函,在天津市西青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贴现,骗得赃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中诚广场的款项。
透过案件本身不难看出,范骏业的骏鹏置业公司本身根本不具备收购中诚广场这座号称“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实力,骏鹏置业在民生银行白云支行非但没有存款,甚至还有贷款未还。 在银行拒绝给其继续贷款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想到了诈骗,更重要的是,在其诈骗的过程中,得到了银行内部人员的协助,白云支行行长凌敏就是其帮凶。
2004年10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执行报告》认定,广州骏鹏置业公司涉嫌经济诈骗,已失去企业诚信,建议撤销其原参与的中诚广场变卖方案,并尽快将该项目交付拍卖。
苦命的中诚广场,在因1997年的金融危机“烂尾”5年后,又被骏鹏置业耽搁了两年的“青春光景”。
“中诚”的体面新生
2006年5月,终于有消息传出,中诚广场已经被注资盘活,不日将全面复工。究竟是何方神圣,又通过何种手段,解决了这个十余年来各路英豪都深感棘手的难题呢?幕后的操盘者和投资商,投入诸多人力物力财力,他们又期望或者能够得到什么回报呢?
原来,在这之前,即2002年10月,广州骏鹏曾联手北京金贸国际投资公司以人民币9.24亿元收购中诚广场四分之三的权益(约16.5万平方米),成为“烂尾”多年的中诚广场的又一个联合接盘者。
骏鹏公司出事后,合作伙伴北京金贸就落了单。正当外界怀疑这又是一次流产收购行动之时,2004年12月,金贸令人意外地向广州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希望独家收购中诚广场。
2005年2月5日,法院在答复中同意了其独家收购方案,并要求其在限定的一个月时间内将9.24亿元收购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法院如期收到金贸汇来的该笔款项后,后者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中诚广场的独家收购方。
但当时这笔资金并非来自北京金贸,而是深圳一家名叫“琪裕”的担保公司,为深圳琪裕提供资金的,却是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据了解,早在2000年,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的主营业务部分组成了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又称广东省石油公司,隶属中石化集团。而中诚广场在改造完成后,正式更名为”中石化大厦”。这几乎直接证实了当初广东省石油公司以迂回手法出资收购该项目的所有传闻。
原来,私下的收购活动一直没有停止,整件事在那时已基本上是板上钉钉。外界之所以失去了继续追踪的目标,是因为中石化碍于国企身份,不愿对外炒作此事,而员工内部之间,即使知道一些信息,平时也很少公开谈论。至于整个过程中具体的资本操作手法,以及债权债务清理过程,更属于商业机密,一般人无从知晓。
但一如外界所料,深圳琪裕与北京金贸在这次收购行动中,都只是一个中介的壳而已,因为中石化作为大型国企集团不便直接出面参与此事。在此过程中,中诚大厦是中石化集团总公司直接掏钱买的,广东省石油公司代其进行具体操作。
中石化的地方公司与广州金贸初步达成了购买协议,购买了中诚广场两栋写字楼塔楼中的一栋作为自用,并拟更名为中石化大厦,其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预计动用的购买资金在10亿~12亿元左右。
中诚广场历经10余年的磨难,现在应该是曙光初现了,因为有了中石化这个大东家,困扰多年的“缺血”问题应该可以迎刃而解。自此,这座“烂尾”多年、曾一度险遭拍卖命运的广州最大烂尾楼终于以体面的形式重获新生。
商品房预售制度造就“烂尾楼”
长沙理工大学社会学家成松柳教授表示, “烂尾”楼的根源在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缺陷。早年,政府出台此政策,是考虑到期房可以降低购房者门槛,使购房者的资金产生投资效益。让商品房提前进入市场,能有效解决供求失调,降低房屋价格。其次,预售能解决开发商资金瓶颈,给后续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能量,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另外,预售制度还能增加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减少金融贷款风险。
但由于此政策默认房地产开发商一边建楼一边销售,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小部分投机商以小博大,以少量资金进行贷款建设,不时还会出现“假按揭”套取、诈骗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期房交易类似期货交易,容易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
(本文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郭薇灿 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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