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酒客网 >> 资讯中心 >> 媒体中心 >> 醉眼看世 >> 文章正文
阅 读 排 行 榜
精 彩 推 荐
 
最 新 热 门
 
妙 文 酷 贴
  
欢迎光临酒客网,双击鼠标可自动滚屏          
国务院办公厅:救灾募捐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摊派
原文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08-6-1 9:27:54 
  •   核心提示: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救灾募捐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中新网5月31日电 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救灾募捐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这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救灾捐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救灾捐赠活动,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切实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灾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捐赠,不得摊派。救灾募捐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二)尊重意愿,专款专用。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不得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

(三)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根据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有效使用,重点向受灾严重地区倾斜。

(四)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安排使用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安排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捐赠款物的安全。 (本文来源:中新网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论坛交流】【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大盘股重启IPO 国务院特批中国建筑发120亿股A股
    劳尔当选为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
    十七届二中全会今日召开 将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
    政治局会议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
    传国务院开会议电信重组 运营商松口称重组将近
    国务院应急指挥中心 加强突发卫生事件防范应对
    美国副国务卿重申台湾入联公投是挑衅
    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2008年春节团拜会
    国务院指挥中心:目前广州等车站已无旅客滞留(图)
    国务院清理92项行政法规 49项废止43项失效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访客留言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管理人员删除,谢谢合作!

    Copyright © 2006 by 酒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6021439号

    190526
     

    .